【译者简介】
黄杲炘,1982年出版《柔巴依集》,首创英诗汉译迄今最严格的译诗要求。译有《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丁尼生诗选》《坎特伯雷故事》《英国叙事诗四篇》(含蒲柏、司各特、丁尼生、王尔德作品),《英国名诗选》《美国名诗选》《英文滑稽诗300首》、杜拉克《谐趣诗A到Z》、林顿《宝宝的伊索》、利尔《胡调集》等英汉对照诗集27种,及《鲁滨孙历险记》《殷红的花朵》《伊索寓言500则》《伊索寓言诗365首》《拉封丹寓言全集》(1~6卷)等。
数十篇译诗论文发表在《中华读书报》《中国翻译》《外国语》《东方翻译》《诗网络》等报刊,收入文集《英语诗汉译研究》《译诗的演进》《译路漫漫》。专著《英诗汉译学》获中国大学出版社图书奖首届优秀学术著作奖一等奖,《坎特伯雷故事》以最高票获第四届优秀外国文学图书奖一等奖。
【前言】
从对句翻译谈起
本书所属的英诗汉译系列,译文要求在内容和格律形式上准确反映原作,因为格律大多是这些诗的基本特征,追求逼真的译诗应当这样做,以弥补多数译诗在这方面的缺憾,让读者直接感受到译诗和原作格律,意识到格律虽千变万化,却有其内在秩序,而整个的英语诗歌就是庞大的格律体系——就连自由诗也因此而显出自由。这样的对照系列,特别是这样规模的个人系列,在百余年的英诗汉译中还不曾有过。
任何民族的诗歌,格律诗是主体,也是最具民族特色的部分,特别是一些经典诗歌。译这样的诗理当尽可能准确反映原作格律,因为这不仅有审美意义,也蕴含文字中没有的信息,如诗歌的民族性、时代性、作者的诗歌观、诗的内容倾向等。事实上,每首格律诗是庞大格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格律是纽带,是格律诗的‘身份密码”。
为说明反映原作格律的必要,下面先举 W. H. Auden (1907—1973)的一个对句为例。这里,诗中人对自由诗的态度决定了译这对句不能自由,而译文证明:要准确译出内容和格律形式是可能的。
1) I cannot settle which is worse,
The Anti-novel or Free verse.
我难以确指哪一种更次:
是反小说呢还是自由诗。
诗歌格律植根于语言特点,不同语言有不同格律体系。上面的译文证明,汉语译诗有可能反映原作的格律要素:韵式、诗行音步数和音节数,而反映了这些要素,就反映了原作的基本格律。这种‘兼顾译诗韵式和诗行顿数、字数”的译诗要求,简称‘兼顾”或‘三兼顾”,在反映原作格律上,这是迄今最严格最全面的要求,而这样做的译者也最少。
一个译例不足以看出这要求的可行程度。下面再举一些美国作者的对句为例,因为对句虽短,却具备格律诗的基本要素,能怎样译对句,就能怎样译诗。如果连仅仅两行的对句也译不好,译诗就无从谈起。
2) Frederick Langbridge (1849—1923) 的Pessimist and Optimist:
Two men look out through the same bar:
One sees the mud, and one the star.
同一个铁栅后,两人张望:
一人见泥地,一人见星光。
3) John Ciardi (1916—1986) 的On Evolution:
Pithecanthropus erectus,
Could he see us, would reject us.
旧称爪哇人的直立猿人
若看见我们,准拒绝我们。
这两个例子的格律与上面Auden的对句完全一样,下例则不同。
4) 一位佚名作者的On an Infant Eight Months Old:
Since I have been so quickly done for,
I wonder what I was begun for.
既然这么快我就被终止了,
那起先为什么让我开始呢?
这四音步对句有九音节,因为用了两音节构成的‘阴韵”。译诗若押个普通的韵当然也可交待,但如果反映这种‘阴韵”就较理想。
5) Ogden Nash (1902—1971) 的The Fly:
The Lord in his wisdom made the fly
And then forgot to tell us why.
上帝很英明,创造了苍蝇;
却忘了给我们讲个原因。
这原作也是四音步诗,但音节数已松动,第一行九音节,因为第二音步为轻-轻-重的三音节。这样的诗自然可译成不讲究字数的四顿行,但读者对外国诗格律和我国新诗的顿未必熟悉,不妨仍让两行译诗字数相等,以突出音律上的等长——事实上,汉语中有此潜力,这样做不难。
上面的诗行都是四音步,其他音步的诗可‘依此类推”。
6) Robert Frost (1874—1963) 的Forgive, O Lord:
Forgive, O Lord, my little jokes on Thee
And I’ll forgive the great big one on me.
主啊原谅我跟你开的小玩笑,
跟我开的大玩笑我也就勾销。
7) Adelaide Crapsey (1878—1914)的On Seeing Weather-Beaten Tree:
Is it as plainly in our living shown,
By slant and twist, which way the wind hath blown?
凭着偏向与扭曲,我们生活中
不也清楚显现:刮过了什么风?
8) Ogden Nash的Common Sense:
Why did the Lord give us agility
If not to evade responsibility?
要不是为了让我们规避责任
上帝为什么把机灵赋予我们?
这两首原作都是五音步,后一首的第二行也因第二音步是三音节,所以两行诗的音节数不同,但也可做成字数相同。下面为六音步对句,音节数也略有上下,要说韵的话,就只有行末的s了。
9) Howard Nemerov (1920—1991) 的无韵对句Power to the People:
Why are stamps adorned with kings and presidents?
That we may lick their hinder parts and thump their heads.
为什么印上邮票的常是君王、总统?
让我们能够舔他们后背,摁他们头。
这里再看几个较短对句。
10)美国开国元勋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 的Keep Conscience Clear:
Keep Conscience clear 让良心清白,
Then never fear. 就永无惊骇。
11) 佚名作者的A Promise Made(两行的音节数不同):
A promise made 许下的诺言
Is a debt unpaid. 是欠债待还。
12)Dorothy Parker(1893—1967)的News Item:
Men seldom make passes 姑娘如果戴眼镜
At girls who wear glasses. 男人难得来调情。
以上原作的诗行分别是四、五、六、二音步,译诗是4顿10字、5顿12字、6顿14字、2顿5字和3顿7字(例12原作因含三音节音步和用了两音节的阴韵,虽为两音步,却含六音节)。这里显示出一种规律:英诗和白话汉译表达同样意思时,原作行的音步数与译文行的顿数大致相当,需要的音节数也差不多,就是说,英诗的音步与汉译的顿,甚至英诗的音节和汉译的字,在‘意义容量”上大致相当。但译文为了争取多一点回旋余地,让阅读比较顺畅,字数往往比原作音节略多。也正因为有这种条件,这译法的可行性比想象中的大。这里再看两个例子。
13) Ogden Nash 的Reminiscent Reflection:
When I consider how my life is spent,
I hardly ever repent.
这‘对句”的首行借用Milton一首著名十四行诗的首句When I consider how my light is spent,把原来的light改成了life。两个长短不同诗行构成的对句级少见,这里是利用读者对五音步第二行的期待,来个突然的‘急刹车”,以配合内容上的‘急转弯”。这是该诗最显著特征,若不反映格律,译成或长或短的自由诗,那么这种趣味就没有了。而事实证明,这样的区别在汉译中可分得十分清楚,甚至比英语原作中更明显*(可参看例7)。
每当我想到我一生怎么度过,
我几乎从没懊悔过。
14)Benjamin Franklin的对句An Epitaph :
Here Skugg lies snug 斯卡基躺这里很惬意,
As a bug in a rug. 像蚂蚁钻在了地毯里。
这对句很难译,因为诗行短,回旋余地小,两行诗音节数相差大,既有行中韵(等于一音步一韵),而且一音节的Skugg汉译将成为三音节。于是译成了上面那样。最后就看个英语中最短小的对句。
15)Strickland W. Gillilan(1869—1954)的On the Antiquity of Microbes:
Adam 亚当家
Had’em. 就有它。
对句这么短,标题却很长,这也是趣味。有人把标题改成Flea,意思虽更显豁,头重脚轻的感觉倒也没有了。上面这三字顿的译文并不理想,但为了与‘它”押韵,只得加一个‘家”字(但汉语中又有‘当家”一词)。当然也可改为‘夏娃/有它”,算是女士优先吧。总之,译诗也是搞平衡,若能找到更好的‘平衡点”,那么这译文可以报废。可见,有可行性并不能保证译得成功,因为这取决于很多因素;而且也不能保证这译法能用于任何一首诗,毕竟要求高会增加译诗难度。所以,难以‘三兼顾”时,不妨酌情放松一点要求,因为英语诗中也可放松音节数、押韵甚至音步数要求,但译文中能够反映的还是应尽量反映。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较准确反映原作内容与格律形式合理可行,为什么许多译诗不这样做?
回答是:从不反映原作格律到了解反映格律的重要,是有过程的,而对于汉语译诗能否在内容和格律形式两方面反映原作以及在形式上可准确反映到什么程度,也有认识过程。事实上,百年前出现英诗汉译以来,译诗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国传统格律诗形式,对内容的反映不很准确。于是在‘五四运动”前夕,随着‘诗体大解放”中白话自由诗出现,胡适开始把格律诗译成白话自由诗。这在准确反映原作内容上虽然进了一步,但格律却完全放弃了。
白话译诗出现后,很快就发现这是‘达意的工具”(徐志摩语),对准确反映原作内容有了把握,于是设法反映原作格律。起先是控制译诗行字数以反映原作音节数。但正像英诗的节奏单位主要是音节构成的音步,不是音节本身,我国新诗的节奏单位主要是‘顿”(孙大雨称‘音组”)不是字,发现这点后,就开始控制译诗行顿数,以反映原作音步数。
这种‘以顿代步”的译诗要求反映了原作的韵式和音步数,不管字数,但传统英语诗行中的音节数往往同样有规律,于是上世纪80年代初,英诗汉译中出现了综合上两种译法的‘兼顾韵式和诗行顿数、字数”的《柔巴依集》(郭沫若译作《鲁拜集》)。值得注意的是,俄语诗、德语诗的格律基础与英语诗相似,这两个语种的诗歌汉译几乎同时出现相似译法,这无可辩驳地证明:这种译法是译诗发展的必然结果。
此后三十多年来,按‘兼顾”要求译出的诗歌数量和品种逐渐增多,对这译法的合理与可行更有把握,运用上更熟练,在大量实践中既增加新译,对旧译也不断修改,使内容和形式越来越接近原作。然而正像美国诗人Longfellow名作A Psalm of Life中所说,Art is long, and Time is fleeting,在这译法框架内虽仍有修改余地,让译诗逼近原作,但对我来说已到‘总结”之时,应当将新译和筛选修改后的旧译集中起来了。
这个系列共六册:《英国短诗集》《美国短诗集》《英文爱情诗集》《英文青春诗集》《英文十四行诗集》《英文趣诗集》,共有诗一千多首,可谓规模空前。这是各种格律作品,尤其是格律短诗的盛大展示(当然也有少量自由诗,特别是出现了惠特曼、桑德堡等人的美国),以英汉对照这种最清楚的方式证明‘兼顾”译法的合理与可行。当然,这样分册并不严格,但有利于篇幅的大致平衡和诗人作品的相对集中。考虑到如今生活节奏快,读长诗较费时等因素,这个系列中的诗大多较短,‘短诗集”中的作品一般不超过18行。为查找方便,所有的诗按诗人出生年份先后排列,同一诗人的作品若不止一首,诗行少的常排在前面。
为便于识别,书中女诗人用全名;男诗人只用姓,系列中若有相同姓氏,就加上名的首字母。另外,爱尔兰的作品也按惯例放在英国诗中。
英诗汉译以对照形式出版比较理想。现在能看英语原作的读者越来越多,而经典英诗正是最值得阅读和背诵的材料;再说,译诗太容易失真,这样可避免读者看到的是译者‘一面之词”,也便于读者作各种比较。另一方面,‘兼顾”的译诗虽然是译诗发展的必然结果,能反映原作格律的千姿百态和内在秩序,供我国新诗的格律重建参考,但是出现最晚,因此,若是看惯了不反映原作格律的译诗,听惯了译诗不必反映原作格律的说法,就容易怀疑‘兼顾”的译诗可能牺牲了对内容的忠实,因此更有必要英汉对照,供读者检验比较并发现拙译的不足。
黄杲炘
2009年10月
2017年11月最后修改